声学楼论坛信息发布区行业动态室 → [注意]欧盟REACH法规的预注册于将于11月30日结束


  共有4026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注意]欧盟REACH法规的预注册于将于11月30日结束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angzj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04 积分:2294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0-31 12:02:03
[注意]欧盟REACH法规的预注册于将于11月30日结束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9 0:00:20 [只看该作者]


2007年6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对输欧化学物质进行预注册,经预注册的化学物质可享受3-11年不等的过渡期来完成注册评估等程序,在此期间内,这些化学品仍可在欧盟市场进口、生产和销售。未进行预注册的或过渡期内仍未完成注册、评估等程序的化学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在其市场上进行生产和销售。为做好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REACH预注册、注册的范围。需要进行预注册、注册的产品包括:直接化学品、配置品和“有意释放”出物质的其他制成品(所谓“有意释放”是指为体现物品某种功能而释放出化学物质,如有意识地在衣服中添加香料,让衣服散发出香味)。

2、明确无需REACH预注册、注册的物品所应承担的义务。对于无需预注册、注册的产品若符合欧盟规定的相关标准,今后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欧盟将进行物质评估,分析物质对人类健康与环境的影响,对于高危产品,欧盟将列出黑名单,实行授权管理,企业今后出口这些产品需要得到欧盟的许可,没有得到授权的就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欧盟方面开展评估、授权等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开始启动。

3、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

⑴对于化工企业(具体是否需要预注册请企业咨询欧盟进口商或中介机构):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马上行动起来,立即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合作,着手弄清出口化工产品的化学物质,尽快制作出物质清单以备预注册使用。在欧盟开展预注册是免费的。

⑵对于其他企业:一是请弄清出口产品所含的物质是否存在REACH所称的“有意释放”,如果有,应开展预注册、注册工作。二是密切关注REACH法规动向,了解REACH通报和授权制度的具体做法,尽量弄清自己产品的化学成分,创建物质目录和通报清单,做好通报准备工作。三是实施“科技兴贸”,加紧替代品研发,避开欧盟的设限限制。


欧盟REACH法规的预注册于今年61日开始,并将于1130日结束。按照REACH“无注册,无市场”的原则,如果相关企业没有在1130日前开展预注册,今后将被欧盟拒之门外。



http://bbs.coolhear.com,东方酷音社区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angzj
  2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04 积分:2294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0-31 12:02:03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9 0:01:54 [只看该作者]

REACH对物质预注册和注册的要求((一)

(一) REACH法规中要求注册的物质范围

REACH法规的提案提到,在超过10万种现有物质中大约有3万种物质必须进行注册,这些物质包括:除REACH法规规定可以豁免的物质之外,所有年出口欧盟的量大于1吨的物质都需要注册。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名录可供企业查询。企业应该先查阅REACH法规不适用的范围和可豁免注册的清单,以确定是否在REACH管辖范围之内。

目前市场上超过1吨的“现有化学物质”大约有3万种。欧洲的“现有上市化学物质名录(EINECS)”,收集了欧盟于1971年1月1日至1981年9月18日之间已上市的化学物质,共收录了100204种化学物质。

欧洲新化学物质名录(ELINCS),即在1981年9月18日之后通告或上市的化学物质,共收录了4381种物质。

不被认为聚合物的名录(NLP),按目前规定聚合物不列入EINECS管理,而由67/548/EEC指令规定来管理。欧盟委员会制定的于1981年9月18日至1993年10月31日之间已在欧盟上市的物质的名录的物质按EINECS规则被认为是聚合物,而按67/548/EEC规定不被认为是聚合物,因此专门制定了NLP名录,这是一个不封口的名录。

以上3个名录统称为EC名录,名录中每个物质有一个EC号。凡被EC名录的产品都需要注册。

按REACH法规规定,对分阶段物质要求进行预注册。EC名录可以用来区分分阶段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分阶段物质:凡是列入EINECS和NLP名录的物质均是分阶段物质;凡符合NLP名录规则,但未被列入该名录的物质;在REACH法规生效前15年内,在欧共体国家或在2004年5月1日及在1995年1月1日之后进入欧盟的国家内,已经制造但仍未被投入市场的物质。

不被认为是分阶段物质的是非分阶段物质。预注册的期限是2008年6月1日~2008年11月3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于2009年1月1日,在该局的网站上公布已提出预注册物质的名录,该名录只公布物质的名称,EINECS号、CAS号或其他代码。

(二)哪些物质可以免于注册?

    现有的其他法规已经覆盖到的另有规范的化学品(例如:放射性物质、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动物营养素、医药及植入或直接与人体接触的医疗器械、兽药、化妆品、调味料等)不适用于本法规。

    (1) 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年产量或进口量在1吨以下(小于1吨/a)的化学物质,或配制品、物品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数量在1吨/a以下的可以豁免(但对许可、限制或分类与标签名录,没有这样基于数量的豁免规定)。

    (2) 现行普遍认为低风险而无需注册的物质,如:水、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惰性气体或纸浆等。

    (3) 未经化学改性处理的自然存在的物质,如矿物质、矿石、精矿、水泥熟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原油、煤等,无需注册。

    (4) 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5) 废物(Directive 2006/12/EC具体规定的)。

    (6) 由其他行为者再进口与自欧盟出口的已注册的同一物质,可不再注册,但需要提供是同一物质的依据和证明。再进口者被视为下游用户。

    (7) 在欧盟内回收再生所得与已注册的物质相同的物质,可豁免注册,但需要提供是相同物质的依据和证明。

    (8) 欧盟成员国可以对国防需要的物质豁免注册。

    (9) 聚合物在尚未建立起实用、省钱的鉴别聚合物危害性的科学技术基准之前,可全部豁免。但在聚合物中尚未注册的单体和其他物质,含量超过2%并且每年总量超过1吨/a的则要求注册。

    (10) 仅用于产品或过程科研开发的化学物质,可申请豁免注册,豁免期限至多5年。申请豁免时要向管理局通报规定的信息。在一定条件下可申请延长至多5年,对专门用于开发医药或兽药产品的物质,或如果该物质不被投入市场,可申请延长至多10年。

    (11) 生产过程中不分离出的中间体可豁免注册;对就地分离的中间体和分离后外运的中间体,≥1吨/年的要注册,但可简化要求,要提供所规定要求的信息,具体要求另有文件说明。

    (12) 已按67/548/EEC指令作了通告的物质,并已列入欧洲新化学物质名录(ELINCS)中,可视为已注册,其有关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有义务要保持更新注册数据资料,当数量达到下一个吨级范围,还应提交相应要求的信息。列入ELINCS名录的该物质的其他制造商或进口商,没被包括在通告内,他们应按非分阶段物质进行注册。

    (13) 列于REACH法规附录Ⅳ和Ⅴ可豁免物质清单中的物质,通常不需要注册。

(三)完成预注册的途径

预注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完成:

(1) 通过在线预注册,即在REACH-IT网页上直接输入(encoding)相关信息;

(2) 按照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要求的特定格式把预注册的文件准备好,然后在在线预注册上上传准备好的这个大的预注册文件,通过这种方式提交预注册文件。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跨国公司或大集团来说,REACH-IT工具可以作为总公司或总部为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几个不同的法律实体(法人)同时提交预注册文件。但是,即使使用这种功能,预注册对每一个法律实体来说仍然是分别进行的。

 

(四) 预注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REACH给予分阶段物质6个月的预注册时间(2008.6~2008.11),相关化学品生产、进口量每年超过1吨的企业都需要进行预注册。

预注册要求提交的数据资料包括:

(1) 化学物质信息,包括物质名称、EINECS号、CAS号或其他鉴别代码等(见附件Ⅵ第2部分);

(2) 预注册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人、传真、电子邮件或代表人的姓名、地址等(附件Ⅵ第1部分);

(3) 登记的吨级数量范围及该范围的注册截止期限;

(4) 如果附件Ⅵ第2部分要求的信息没有的话,则提交与该物质相关的信息(包括名称、CAS号、EINECS号等)。相关方法适用“定性或定量的结构活性关系分析((Q)SAR)(参见附件Ⅺ的1.3部分)和物质分组和交叉参照法(参见附件Ⅺ的1.5部分)的规定。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于2009年1月1日,在该局的网站上公布已提出预注册物质的名录,该名录只公布物质的名称,EINECS号、CAS号或其他代码。

 

(五)中国企业如何向完成预注册或者注册

按REACH法规规定,注册人必须是设立在欧盟境内,只有以下几种身份的自然人或法人有资格提交注册申请:

    ● 制造商: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制造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对进口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 非欧盟的制造商指定的在欧盟境内定居的“唯一代表人”。

中国的生产企业属于不在欧盟国家内定居的制造商,要将制造的物质、配制品或物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内,经双方协议可指定欧盟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唯一代表人”,“唯一代表人”有法律责任来承担与REACH法规相关的所有义务(请参照REACH法规第2篇第8条)。

该代表人在实践处置该物质方面应具有足够的背景和信息,按照第31条规定能提供及更新进口的数量与销售给顾客的信息,以及按照第36条规定能提供安全数据表(SDS)的最新更新信息。一旦该“唯一代表人”确定了,应通知指定的同一供应链中的进口商谁是他的“唯一代表人”,这些进口商可被视为下游用户对待。

中国的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指定在欧盟定居的第三方作为“唯一代表人”来进行注册,还是由其进口商对其物质进行注册。聘请“唯一代表人”,可以对注册过程获得更多的控制,避免与进口商讨论有可能是敏感的信息。同时对欧盟进口商而言,可以避免作为注册人承担REACH法规的义务,他可被认为是下游用户。

工业协会可以为企业在准备注册文档时提供十分有价值的帮助,也可帮助进行协调。它可以被聘请代表一个公司与其他公司讨论有关准备联合提交数据资料等事项。然而,实际注册应由制造商或进口商来办,而不是由工业协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欧盟境内的进口商而言,如果它从几个不同的非欧盟企业进口同一种物质,其中某个“唯一代表人”进行的注册并不能覆盖另一个非欧盟制造商对这种物质的注册责任。

另外,欧盟境内的制造商、进口商或相关的下游用户在他们保持对本法规规定的全部义务负责的同时,可聘请第三方代表人与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相关的下游用户讨论处理法规第11条、19条(两条都涉及联合提交数据)、第3篇(数据共享)和第53条(分摊费用)的事务。在这种情况下,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将不会向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相关下游用户公开谁是已聘请第三方代表人的制造商、进口商或相关下游用户的身份。



http://bbs.coolhear.com,东方酷音社区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angzj
  3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04 积分:2294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0-31 12:02:03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9 0:02:42 [只看该作者]

REACH对物质预注册和注册的要求((二)


(六)中国企业如何通过欧盟合理机构完成产品注册

任何在欧盟境内有固定办公地址和人员的机构或个人都可以做“唯一代表人”来完成产品注册。如化学品厂商在欧盟境内的分支机构,或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

好的“唯一代表人”应是具有专业的团队,完善的知识结构,最好能够为企业提供包括注册、谈判及后续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服务;能够与政府、工业界、科研部门有广泛的联系,以便快捷地获得各种信息;能与监管部门互动和交涉,争取最优惠地政策;对客户的资料能够做到完全保密。

 

(七)关于 “唯一代表人”

1.“唯一代表人”与企业的权责关系

两者的权责关系通过两方的合同来明确,需要双方的协商。

2. 一个“唯一代表人”能代表多个公司吗?

一个“唯一代表人”能代表那些将不同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到共同体的一个或几个非欧盟公司,或者将同一个物质进口到欧盟共同体的不同的非欧盟企业。

一个“唯一代表人”要代表一个以上的非欧盟企业,必须每一个物质提交一个注册文档。根据他代表的非欧盟企业进口到欧盟的同一个物质的所有吨位来注册,并履行相关的所有注册责任。

3. “唯一代表人”承担的主要职责

企业和“唯一代表人”签署授权协议,该授权协议须到ECHA备案。授权协议签署后,企业将物质信息(EC号、CAS号等确认号、生产或出口的吨位)告知“唯一代表人”,“唯一代表人”就开始承担职责:收集和核对物质信息;办理预注册手续;在预先-物质信息交换论坛(pre-SIEF)中与其他成员沟通;SIEF形成后,预注册物质和参与成员的名单形成,帮客户参与到SIEF中和其他成员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实验室的选择、实验方案的确定、数据共享与费用分摊、成本核算、分类标签等;形成注册的最终文件提交给ECHA,帮助企业取得注册号。

预注册和注册可以选取不同的“唯一代表人”,只要在ECHA处将“唯一代表人”的授权协议进行更新即可,但必须通知供应链的所有环节。

 

(八)欧洲的进口商代我注册可以吗?

进口商代替中国的生产商注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两者签订了“唯一代表人”的授权协议,注册号归中国的生产商所有;一种是两者之间没有授权协议,则注册号归进口商所有(唯一代理可向ECHA申请生产商的信息是商业机密,不予公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中国的生产企业在未来的贸易中将较为被动,因为如果这个进口商不再从该企业进口,该企业也不能把产品进口到欧洲其他的企业。另外,进口商要承担“唯一代表人”的职责,需要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处理相关事务。

 

(九)企业集团分公司对产品注册的要求

企业集团在不同地点有多个分公司生产同一种产品,能否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预注册或注册?答案是不可以。同一个物质由一个集团公司的几个不同的分公司分别生产并出口到欧盟市场,这几个分公司都有对这个物质注册的责任,需要单独进行预注册或注册。

同样,跨国公司如果在欧盟共同体内部有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法人),即使这几个法律实体都生产同一个物质,每一个法律实体都需要单独进行预注册或注册。

有跨国公司询问,如果欧洲的分公司对某物质注册了,是否中国的分公司就不需要对这种物质注册了呢,很明显这也是不行的。

对于办事处来说,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实体(法人),因此没有注册义务。

对那些没有独立法律实体(法人)的生产工厂来说,也没有注册或预注册的责任。

 

(十)预注册号的归属问题

注册号的所有方是企业,和“唯一代表人”没有关系。

(十一) 欧盟如何核查注册与否

欧洲的进口商将检查企业是否拥有该号,即是否经过注册。除欧盟新近加入的小国外,其他成员国的海关也将对进口的化学品进行核查。由各成员国专门负责化学品进出口的海关进行核查,这些海关持有各物质相应的已注册过的公司名单。各成员国负责化学品进口的海关名单可在相应成员国海关网站上进行查询。

 

(十二)物质出口欧盟计算吨位数统计

非分阶段物质的吨位的计算:注册文档中非分阶段物质在欧盟生产或出口欧盟的量是每个日历年(1月1日~12月31日)的估计值。

分阶段物质的吨位的计算:对至少连续3年在欧盟生产或出口欧盟的分阶段物质来说,每年的吨位数应该以该年份之前3个连续年的平均生产或进口量为基准计算;如果没有连续3年生产或进口,则使用该日历年的吨数。

为了在吨位突然增大的情况下仍然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按照物质从2007年6月1日起生产或出口的最高吨位(只要一次即可),来确定其相应的注册期限。

下面举例说明:

例一:某公司计算每年的吨位是通过计算前三年的平均吨位得到,如2007年的吨位是通过计算2004~2006年的平均吨位得到的。该公司每年都需要计算其当年的吨位数。

  如按照该公司的生产或进口情况,吨位在100~1000吨的范围,其相应的注册截至日期是2013年6月1日。但是如果2007年6月1日之后该公司有一次达到了1000吨,则注册需要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完成。如果在2011年或2012年之后该公司的生产或进口吨位才达到1000吨,则该物质的注册需要立刻进行。

  例二:如果Z公司2009年出口欧盟的量是120吨(前3年的平均值),在2009年之后出口量降到了100吨以下,Z公司仍然需要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因为在2007年之后,Z公司的产量至少有一次达到了100吨。

  例三:V公司2007年出口欧盟的量是600吨,2008年出口欧盟的量是900吨,2009年出口欧盟的量是1400吨,2010年出口欧盟的量是2000吨。则通过计算前三年平均吨位得出2010年的吨位是966吨/年,同理算出2011年的吨数是1433吨/年(超出了1000吨),V公司在2007年6月1日后至少有一次超出了1000吨,因此V公司必须在2011年之前对该物质注册。

  配制品或物品中物质总量的计算:

  配制品:配制品的总量乘以物质的百分数得到物质的总量。如果配制品中的物质仅有一个浓度范围,没有组成的精确信息,则利用物质的最大浓度来计算。

物品:如果物品中的物质在正常的可预见情况下会有意释放,该物质的重量百分数乘以产品或物品的总量,来计算该物质进行预注册或注册的吨位数;如果每个物品中物质的重量已知,则该重量乘以物品的总个数来计算该物质进行预注册或注册的吨位数。



http://bbs.coolhear.com,东方酷音社区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angzj
  4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04 积分:2294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0-31 12:02:03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9 0:03:33 [只看该作者]

REACH对物质预注册和注册的要求((三)

(十三) 联合注册的益处

如果企业选择联合提交数据,则这些企业对每种物质只用提交一次这种物质的危害信息,化学安全报告(CSR)亦是如此。REACH生效后一年之内,欧盟委员会在注册费用的规定中将考虑企业是联合还是单独提交信息,如果联合提交则可以降低注册费用,另外与其他企业可分摊准备文档的费用,这样就节省了成本。

 

(十四)非欧盟企业和欧盟企业能否联合注册

不能。REACH法规不覆盖欧盟境外的企业。例如某物质由非欧盟企业生产,该物质在欧盟的进口商或者这个企业的“唯一代表人”可以与其他欧盟企业、进口商或唯一代表人联合提交这个物质的危害信息,除非企业不想采用这种方式。同时,它们也可以选择联合提交CSR。

 

(十五)不在欧盟境内的产业协会能否代表指定企业进行集体注册

在企业准备注册文档中,一个产业协会能够提供有效的帮助,而且可以帮助协调这个过程。在与其它企业联合提交危害数据的过程中,它也能代表企业与其它企业进行讨论。但是,真正的注册必须由制造企业或者进口商来进行,而不能由一个产业协会来做。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是进口商或者是唯一代表人,注册人必须是设立在欧盟境内的。

 

(十六)预注册和注册的费用问题

进行预注册是免费的。但是REACH法规的第74条明确阐明,进行注册需要一定的费用。第74条确定了与注册费用相关的基本条款。欧盟委员会将根据法规133(3)条提出的程序在2008年6月1日之前确定相应的注册费用。但是,对每年进口量或生产量在1~10吨范围的,如果提交的注册文档中包含了附件Ⅶ所要求的全部信息,则不要求缴纳注册费用。

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注册费用将会降低。

(十七)注册完成之后的后继责任问题

因为REACH是欧盟内部的法律,它管辖的就是欧盟内部的法人,因此后继的所有责任都是“唯一代表人”承担。所以“唯一代表人”就相应的会向非欧盟企业施加压力,督促其提交相应的资料,并且和企业签合同时,它会提出特殊赔偿条款,即如果注册之后因为企业方的原因,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后继责任,罚款就由企业承担,或类似的赔偿条款。而且“唯一代表人”还有一个杀手锏:如果因委托方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履行后继责任且无法再继续合作下去,“唯一代表人”可以中止代理,这样的话委托方的产品也就不能在欧盟销售了,造成的损失就很大



http://bbs.coolhear.com,东方酷音社区
 回到顶部
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钟灵
  5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041 积分:713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7-8 10:40:29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9 11:16:01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供,关注一下!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henley_z
  6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荒原困兽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401 积分:2571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1-29 11:06:1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10 15:39:57 [只看该作者]

GUANZHU


敦伦尽份   闲邪存诚
 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angzj
  7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04 积分:2294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0-31 12:02:03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10-15 0:25:03 [只看该作者]

再顶一下,提醒与欧盟有交易的公司关注!



http://bbs.coolhear.com,东方酷音社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