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一个老兵在2006-03-24 16:50:04的发言:
谢谢jsnj_lu.
我曾在一个台资厂工作过一年,进厂时说好是不加班而且每星期天休息的.
开发部的员工们每月只能休两天.后来,我就每晚和我的同事一道加两三个小时.同时,除特例外,我每星期天照休不误.
后来离开该厂时,我和该厂的高层交换意见.
因为种种原因和因素,后来的变化是厂方对开发部员工是每月休息四天了.
我当时尽可能贯彻和采用人性化管理办法,大家的干劲比过去高了,效果也比较好.
最后的结果是厂和员工双赢啊.
对许多事,还是要说的啊.别忘了,我们这个网站是为了提升我国的电声事业的水平的啊.
受政府委派,95~97年我曾经在当地最大的一家外资企业协助公司高层管理,当时是开发建设阶段,老板只是有投资没有收入,所以经常发生“无意识”的加班又不给加班工资等情况。我是看不过去就说话的性格,当时就和懂事长利用吃饭的时间谈了自己的观点和处理的具体办法,包括建立公司劳资制度,管理制度,加班工资标准及制度等问题。懂事长想了想,让我做出具体方案让他看了再说。具体方案出来后,懂事长看完高兴了,两个字“照办”。
97年我已经离开了那个公司回政府部门,但是,当时的大多数管理制度、劳资制度、晋升标准等都仍然在执行并不断完善中,公司的经济效益、上缴税费也是当地的“老大”,开发的旅游景点荣获国家“AAAA”称号。
其实对于老板来说,善待员工等于善待自己。